1983年“严打”现场真实老照片
法律的意义在于,它能将错乱不堪的社会秩序重新制定,让迷茫的人们能够在生活中始终保持底线。
任何一个国家,从成立到发展再到壮大,法律都在其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,如果说,经济的强盛能够让一个国家的民众不再受饥荒之苦,那么,法律的成熟则意味着人民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了公平的划分。
当下的中国,法律体系已经非常成熟,对于各种违反法律的犯罪行为都有了清晰明确的刑罚认定,只是,尽管如此,在各种各样的案件之中,我们依然能够找到一些漏洞。
事实上,法律的制定绝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事情,它从制定到成熟要经历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,如今的中国法律虽然已经大体完善,但是曾经也是走了不少弯路的。
如果有人家中还收藏着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旧报纸的,应当能够从中看到一些历史性的“严打”老照片,这些照片里,不乏公开集体枪决犯人的照片。
众所周知,在如今这样一个讲究人权的时代,这样的行为早已经被历史淘汰了,但是曾经,这一切都曾真真切切的发生在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上。
八十年代的“三严”政策
1983年,整个社会开始贯彻进行“三严”政策,即所谓的从严从重从快,针对的对象就是所有罪犯。
意思就是说,面对任何不法行为,一定要从重处罚,以此来荡清社会风气,在当时那个民风朴素的时代,最严重的罪行就是流氓罪和杀人罪,杀人是重罪,直至如今也是被法律认可的,然而学过法律的人或许就能发现,流氓罪已经很早就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了。
这又是因为什么呢?原因很简单,八十年代初,人们的思想还是比较封建保守,所以对男女之间交往的包容度非常低,女人如果穿衣服露一条胳膊或者平时比较爱美,就会成为街坊邻居口中的“不正经”。
后来“三严”政策实施之后,更是矫枉过正,无论男女,只要与异性交往过密,就都以流氓罪处刑,这也是为什么那个时期的流氓罪犯特别多的原因。
“三严”实施之后,罪犯死刑比率加重,有些学校图书馆中依然保存着当年严打时期的照片,几十个人挂着各种罪行的牌子被押赴刑场,其中大部分确实是触犯了国家法律,并且罪行严重。
但是除此之外,也有一部分在那个特殊时期被冤的冤案,后来经过平反也得以洗刷冤屈,但是有些人已经不在了。
迟志强案
迟志强就是这次战役中最著名的一个案例。不仅因为他正当红,还因为在1997年新颁布的《刑法》中取消了他所犯的流氓罪。
1982年,迟志强到南京拍摄影片《月到中秋》时,“几个个男孩和女孩经常在一起玩,听着邓丽君的《甜蜜蜜》,跳贴面舞,看内部小电影”(迟志强语)。
当时,他们根本没在意这种“超前”的行为是否影响到邻居休息,更没有想到是否引起了邻居们的反感,迟志强甚至还轻率地与一个女孩子发生了性关系。
结果,当1983年席卷全国的“严打”运动开始后,正在河北完县外景地拍摄《金不换》的迟志强突然被南京市公安局拘捕。原来,迟志强他们几个年轻人在南京时的行为,被邻居告发为“跳光屁股舞”,“集体搞不正当男女关系”了!
此事被媒体披露后,一时间全国哗然。江苏省审判委员会迅速做出决定:迟志强一案,所有涉案人员均按“流氓罪”论处;迟志强的行为已构成流氓罪,监禁4年!
正在接受审判的犯有集体淫乱罪的女流氓
将强奸犯游街示众
轰动三秦的马燕秦案
马燕秦:西安的单身女士,好交际,喜跳舞。“严打”以前,公安派出所曾经找过马燕秦,询问她的跳舞情况。马燕秦坦白有数百个男女前后参加家庭舞会,有些男人还和她有过更亲密的关系(站在今天的角度,也就是恋爱关系与婚外情)。
八三年“严打”开始,警察将马燕秦收监,而且陆续抓审了三百多人,成为轰动三秦的特大案件,《山西日报》以整版整版的显要位置多次报导案情。这件案子由于太大,审理一时难以完结,躲过了“严打”最高峰,直到八四年才结案。
有些知道内情的人说,如果高峰时判决,至少枪毙十几个人。就是躲过了高峰,还是枪毙了以马燕秦为首的三个人,另有三名死缓和两名无期徒刑,有期徒刑则多得不值一提了。
李兆胜,和马燕秦举办过两次家庭舞会,并有过一次性行为,判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
袁定之,是马燕秦女儿的朋友,由于坚决不承认和马燕秦有性行为,属态度恶劣被判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
杨和风,举办过一次家庭舞会,邀请马燕秦等人跳舞,尤为严重的是还有在西安上学的洋学生参加,本人也不承认和马燕秦有过性关系,被判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
马修士,多次参加马燕秦举办的舞会,判无期徒刑。
惠黎明,是自己筹组的乐队指挥,为马燕秦的舞会伴奏,判无期徒刑。
1983年“严打”宣传场面
民众正在观看“严打”宣传材料
政法机关将一批刑事犯罪分子公捕公判
公判大会后首恶分子被押赴刑场
强奸犯被执行枪决
80、90、00后的人也许不相信这些都是真的,在1983年“严打”中,一个王姓女子因与10多名男子发生性关系而以流氓罪被判处死刑。面对死刑判决,这王姓女子说了这么一段话:性自由是我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,我的这种行为现在也许是超前的,但20年以后人们就不会这样看了。
不幸而被言中,在20年后的今天,尽管性自由仍未成为主流的社会道德,但人们对于性行为已经宽容多了。在刑法中流氓罪已经取消,与多人发生性关系,只要不妨害公共秩序,连犯罪也构不上了,更不用说判处死刑。
我们可以将王姓女子的命运与时下网上流行的木子美比较一下。木子美不仅放纵性行为,而且在网上公开记载性爱体验的日记名曰《遗情书》。
据《遗情书》记载,木子美性放纵的方式多种多样:不仅频频更换性伴侣,还曾经当着朋友的面与朋友的朋友性交。此外,日记内容显示,木子美并不拒绝参加多男多女集体性派对。
著名社会学专家李银河在听说木子美其人其事后,认为这标志着“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道德根深蒂固的社会中,人们的行为模式发生了剧烈的变迁”。木子美性滥交而走红一时,名利双收。但王姓女子却为此丧失了生命,这真是一种悲哀!
在83年的严打活动中如你穿着暴露,就得给判个十年二十年的监狱。当时一位男青年为其女友拍了一些穿着较为暴露的照片,结果男青年被判处死刑,女青年被判了有期徒刑!
天津南开公安分局押刑事犯游街
一个“女流氓”与和她发生关系的男人
这个强奸犯好像还不到20岁
一个行将押赴刑场的女囚,戴手铐脚镣
大批的刑事犯押往新疆戈壁滩劳改
没有一个国家在通向强盛的道路上不曾走过弯路,中国也是如此。而八十年代的严打方针,或许就是中国法律体系在得到完善之前所不得不经历的一道弯路。
其实,这很容易理解,从古至今,刑罚的轻重一直是人们争论的焦点。古人云,乱世用重典,盛世宽人心。意思是说,在混乱时代,国家想要维持基本的秩序,就一定要从中处刑,否则不足以威吓人心。
至于到了和平盛世,就不能再用严苛的刑罚了,八十年代初期的严打政策,颁布之初其实并没有什么问题,只是理论应用到实践中去,就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偏差,比如后来消失的流氓罪。
因为那个时候的中国才刚刚成立几十年,之前虽然经历了国民政府时期,但是因为战乱不平,所以也从未真正了解过法律的意义。
因此,在当时的很多人心中,将道德和法律混淆了,而如今的我们已经能够轻而易举的说出道德和法律的区别,这就是当年的弯路给予我们的经验。
因此,在当时的人看来,违反人们道德底线的行为就是违反了法律,比如,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就是流氓罪中的重犯,情节恶劣的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,然而在当今社会,这种情形只能说会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,但是在法律上,并没有明文规定其是否需要接受法律的惩处。
因为在严打后期,因为各种过于严苛的刑罚造成了社会的一定恐慌,而后,国家立刻改变了原有方针,重新制定了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法规以及各种政策性文件。
于是当年在严打时期发生的很多冤假错案也终于得到平反,至今,国家博物馆中依然保留着最后一批被重新判刑的流氓犯。
除此以外,在严打期间,被判死刑的罪犯是整个中国成立至今人数最多的时期,为了获得警醒民众的作用,大批的死刑犯被集体押送刑场,在众人的见证之下被执行公开枪决,这对现在的我们来说,或许有些不可思议。
因为21世纪的今天,即使是死刑犯,也有着基本的人权,无论他们是生还是死,都是不可能公开行刑的。当然,这也是当年的教训给了我们如今的经验。
当下的中国,正是因为死刑还没有废除,在一定程度上大大震慑了很多犯罪分子的投机心理,法律不能过分严苛,也不能太过宽松,否则就失去了维护社会稳定的意义,为何国家能够安稳的运行,就是因为法律无时无刻不在保护着弱者。
社会一直在发展,而人们对于法律对于人权的理解也越来越深刻,因为不同的历史环境孕育出的就是不同的人格。法律为何能够历经千年从未消亡,是因为它的存在符合了社会发展的根本规律,而死刑为何仍然能够在当今的中国存活,也是因为中国的国情决定了中国法律的不同。
当年的老照片上,那群被公开执行枪决的犯人照片,如今留给我们的是一段珍贵的历史,那是我们的国家发展壮大的转折点,那是中国的法律体系得以完善的基石,那是我们所有人共同回望的过去。
历史的魅力首先触发人们对历史的兴趣,继而激励人们有所作为,它的作用始终是至高无上的。